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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校园车辆限速行驶管理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5年10月09日 来源: 作者:

校属各单位、社会各界人士:

根据《2025年新澳门原料网站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》,为进一步整治校园交通秩序,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,有效防范校内交通安全事故发生,现就校园车辆限速行驶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车辆限速范围和标准

1.本通知所称车辆,是指所有进入校园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车辆(电动三轮车、电动自行车),执行应急救援、医疗救护车、警车、消防车、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本办法限制。

2.违规超速行为的认定:机动车辆在校园内道路行驶时,限速每小时30公里。超速10%--50%的,即33km<时速≤45 km,为超速;超速达到50%以上,即时速>45km,为严重超速。

3.车辆超速、严重超速以学校监控数据为准。在非监测区严重超速,有现场目击者举报并通过监控录像核实,亦按严重超速处理。

二、校内车辆违规行为的处理

1.校内车辆主要指学校师生员工、经营户、合作单位人员的车辆,车辆超速处理措施:告知提醒、警告提醒、取消内部车授权、列入“黑名单”。

2.校内车辆在校园超速的,一学期内累计达2次,取消内部车授权一个月,按社会车辆计时缴费。一学期内累计达4次,列入“黑名单”,两个月内禁止车辆驶入校园。

3.校内车辆在校园严重超速的,发现1次取消内部车授权一个月,按社会车辆计时缴费;超过2次的,列入“黑名单”,三个月内禁止车辆驶入校园。

4.校内车辆在违规处理期间,因工作需进入校园的,向保卫部提交《校内机动车辆锁定解除申请表》(一年内限申请一次),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经保卫部审核同意后解锁,同时车主须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学习,签订《安全文明行驶承诺书》。

三、社会车辆超速行驶的处理

1.社会车辆在校园内超速的,一个月内禁止进入校园;严重超速的,校园门禁系统直接将车辆列入“黑名单”,三个月内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。

2.社会车辆在校园内超速行驶时速达到或超过60公里的,或有损害校园安全稳定的恶劣行为,校园门禁系统直接将车辆列入“永久黑名单”,禁止该车辆进入校园。

请各单位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,保卫部将定期通报各单位超速车辆情况,并纳入单位“平安校园”年度考核。


保卫部

2025年9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