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5〕7号)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将2026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2026年4月4日(星期六)至6日(星期一)放假,共3天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安排,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。
(二)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持续深化作风建设,加强教育提醒,倡导文明节俭、廉洁安全过节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。
附件:1.关于2026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
2.关于做好2026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通知
党政办公室
2026年3月25日
附件 1
关于2026年清明节放假期间
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
校属各教学单位:
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,经研究决定,将相关本科生、研究生教学任务调整如下:
1.4 月 6日(星期一)停课;
2.4 月 4日(星期六)和 4 月5 日(星期日)的所有教学任务另行安排。
教务处
研究生院
2026年3月25日
附件 2
关于做好2026年清明节放假期间
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清明节将至,为切实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,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。放假前,各学院应组织召开班会,传达学校放假安排,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,重点围绕宿舍消防安全、出行交通安全、人身财产安全、防范电信诈骗、防溺水等内容进行宣传引导,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。
二、全面开展安全排查。放假前,各学院要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,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,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。要深入学生宿舍、工作室等场所,密切关注学生心理、学业、就业等方面情况,及时掌握并妥善解决学生存在的实际困难。要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学生思想动态,积极回应学生关切,强化心理支持和疏导。要做好留校学生安全管理,教育引导学生遵守校纪校规,鼓励在校学习,减少不必要外出。
三、严格学生请销假管理。确需离校的学生,须按照学生日常管理要求履行请假手续,返校后及时销假。本科生须通过“学习通”APP“2025年新澳门原料网站智慧学工”平台“节假日离校申请”模块如实填报离校信息,由所在学院审批(离校申请自2026年3月30日起受理),返校后通过“节假日返校登记”模块及时销假。研究生须通过“钉钉”APP“请假申请”模块如实填报离校信息,由所在学院审批;假期结束当日,须通过“钉钉”APP“签到”模块进行全员签到,由所在学院落实签到销假工作。
四、精准掌握学生离返(留)校情况。各年级辅导员应与请假离校学生及家长保持沟通,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和思想动态,放假结束当日晚应及时核查学生返校情况。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第一时间联系,详细了解未返校原因,遇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。要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和信息员作用,畅通信息渠道,加强信息收集与反馈。
五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。放假期间,各学院要安排学工干部值班,积极做好各类突发事件防范与应对工作。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离开长沙市,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,及时掌握学生动态,遇有突发或紧急情况,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置。
学生工作部
研究生院(研工部)
2026年3月25日